《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自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南宁市信访系统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督促检查三大举措,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组织开展系统培训。5月份以来,南宁市信访局领导班子多次研究部署召开班子会,就如何在全市信访系统牵头学习宣传《条例》作出部署,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做好配套方案,确保《条例》在我市全方位得到贯彻落实。同时对南宁市信访系统开展培训,把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强化开展全员培训,确保能够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
二、着力推进宣传引导。全市信访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进行《条例》宣讲,特别是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有权威性、针对性的宣传解读,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让干部群众更好了解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信访的基本程序、知晓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5月份以来,市信访局联合隆安县、青秀区、高新区、市工信局在社区、村屯、学校、企业工厂组织开展了以宣讲、问答、解读、发放资料等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南宁市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走进党校、中学、遣返中心等单位开展《条例》宣讲活动,积极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推动有关单位对标对表《条例》规定要求,对本系统、本部门涉及信访工作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制定完善符合规定、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确保《条例》真正落实落地。6月上旬,南宁市信访局以“创建模范机关,争当‘五个表率’”为载体,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南宁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试行办法》,自上而下,轮流到一线接待群众,形成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重要任务哪里就有党员的工作氛围。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整体提升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南宁市信访局牵头在全市信访系统形成指导基层的《建立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方案》,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信访秩序。
《条例》实施以来,南宁市信访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确保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得到全面规范,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提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以来,全市信访系统共组织开展宣讲2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解答信访问题200多个,下基层督查检查11次,制定制度18个,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落地生根,打开了新局面、谱写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