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信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贺州市信访网(http://hz.dymfgg.com/)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平安东路1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23453;电子邮箱:hzsxfb@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贺州市信访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全局,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本局信息发布得准确及时,我局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内部审查制度、登记制度,逐步明确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贺州市信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等,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局内设机构及部门简介等,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局政务网站,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面向公众、保障安全”的要求,以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公开栏、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宣传手册等方式更新公开贺州市信访局机构情况、工作职责、领导简介、办事流程等信息。同时,利用大接访活动、进社区、进村屯等各项活动,进行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通过贺州市信访网,及时公开办事流程图、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提高网站服务能力。通过头条号实名认证的“贺州市信访局”公众号,及时公开信访工作有关信息。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贺州市信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146条,主要涉及领导和机构信息、通知公告信息、转发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同时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及时将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贺州市信访网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未发生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度累计在贺州市信访网和头条号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6条。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不断增加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明确落实责任,由专人负责对贺州市信访网栏目内容的更新工作,做到信息真实、及时,真正做到为大众所用的目的;对网站部分失效的信息,视情况进行删除。根据自治区信访局检查的结果,贺州市信访网全年运转正常。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因此在2020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确定是否公开,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泛更迅速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贺州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