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受理了广西白龙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已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0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hyhds_public@mail.mnr.gov.cn。
群众如需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的,可采用书信、网上信访或采用依法逐级走访方式反映。
请广大群众依法理性反映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信访秩序。
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