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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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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开展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整改清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统筹推进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第一时间成立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做好沟通对接、统筹协调,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各尽其责”的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全面聚焦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完成整改任务。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经多次修改完善,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信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逐条逐项深刻检查、深入剖析,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确定路线图,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切实做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统筹兼顾,巩固整改成果。我局注重统筹协调,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把整改落实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精神相结合,认真总结“十三五”、科学谋划“十四五”;把整改落实同做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市域治理试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把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信访积案化解、中央巡视组交办来电来信信访事项办理、网上信访、绩效考评等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整改落实同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形成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的群众工作重要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到位”的问题,采取2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严格执行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安排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按照《钦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信访工作“三化”建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不断巩固提升我市信访工作“三化”建设成果;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继续加大网上宣传力度;组织15个单位在钦州湾广场联合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及网上信访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全市各级有权处理机关现有网站接入到“钦州网上信访”平台,实现“一网通”的数据共享,群众可网上投诉、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

        2. 针对“贯彻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采取3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议,报告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3)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定期召开专题会,研判重复信访形势,并对各县(区)信访联席办、信访局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化解成效。

        3. 针对“执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不够到位”的问题,采取2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局务会议制度》,细化局务会议决策具体事项,规范局务会议的准备、组织和召开事宜,规范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纪律、制度以及落实决策和议定事项的保障措施等,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

        (2)从2020年11月起,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要文稿、疑难复杂案件相关办理情况均需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4. 针对“推动全市信访领域深化改革滞后”的问题,采取4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开拓创新,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定期研究信访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做好各项工作。2020年全市设立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信访室,完成信访服务平台的分类设置,高效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增强信访干部队伍力量,从2020年12月起,市委组织部选派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到我局轮岗历练,每期2人,时间为3个月;每年市委组织部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决策任务,严格执行《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工作措施》,按要求将信访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专题向市委报告。

        (3)认真抓好来信、网信、来访事项办理工作,把来信、网信、来访事项的受理、办结列入平安钦州建设专项考评。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加强对责任部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压实责任单位责任,推动信访事项的解决。同时,对全市信访事项的“四率”及信息化情况进行通报。

        (4)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工作运行模式》《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直接调处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业务办理、人员管理等,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每年底制定下发下一年度联合接访工作安排,要求各单位选派熟悉部门行业政策法规、具有较强工作能力与专业素养的业务人员进驻服务,岗前进行培训,通报联合接访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在进驻期间,各轮驻接访单位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做好值班签到和接访登记,现场解答、受理来访反映的问题,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间。

        5. 针对“对防范化解信访领域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采取2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及时解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得到落实。

        (2)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共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够严实”方面

        1. 针对“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采取4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每年至少2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述职考核,每半年召开会议分析研判、通报工作或报告履责情况。

        (2)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提醒,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分管领导至少每月1次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坚持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期日前,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对干部职工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3)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强化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把好报账审核关。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完善财务报账等手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务知识学习和廉政教育,增强干部法规意识。

        (4)严格按照《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制度》要求,涉及到本局“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均向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申报备案议题,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同时履行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彻底”的问题,采取4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纳入重大工作议事日程,常抓常议长管。每半年至少1次研究分析本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落实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

        (2)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制度,规范财务报账手续,加强领导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开支事项、报账审批关。

        (3)严格执行《钦州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车辆租赁管理工作,明确租车范围,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发生不规范行为。

        (4)严格管理财务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相关培训,弄懂弄通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3. 针对“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采取4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查摆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推进作风建设深入。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以及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平时则采取电话督、网上督、发函督等形式,对信访疑难案件进行督办,有效推动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化解;充分利用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统计数据、现有工作资料、现场实地考核等方式对工作作出评价,减少基层材料报送。

        (3)加强议事机构的发文管理,精简文件,合理合并,规范制定,提高办文实效。

        (4)做好初信、初访、初投事项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想方设法提高群众参评率和满意率。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建班子管队伍存在不足”方面

        1. 针对“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不够强”的问题,采取2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局务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会议议程、组织原则、决策原则等;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

        (2)严格按照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细化民主生活会内容,充分利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逐个对照开展整改,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近三年以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2. 针对“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采取3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班子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等工作。

        (2)更新科室分工,完善《钦州市信访局各科、中心工作清单》,因事设位,因位履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出勤、请销假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出勤、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对于个别工作不主动、工作绩效不佳或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目前,个别干部违反纪律的问题得到根本好转。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绩效考评奖金的激励导向作用。

        (3)制定《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努力营造让群众“到家的感觉”,2020年灵山县信访局被评为全区信访系统二等功及“人民满意窗口”。在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巾帼服务岗”,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实效。

        3. 针对“对党建工作统筹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采取3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信访业务工作一起同研究、同布置、同推进、同检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2)年初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我局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议2次,上专题党课5次、微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2020年12月23日,按程序设置2个党小组,按要求开展党小组活动。

        (3)坚持领导带头讲党课,2020年,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上党课3次,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各上党课1次。制定《2021年钦州市信访局党支部处级领导干部上党课安排表》《2021年钦州市信访局党支部党员上微党课安排表》,并按要求开展。

        4. 针对“有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的问题,采取3项主要措施推进整改。

        (1)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信访问题工作会议,做到提前介入,深入调研、详细论证,对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把握政策、决策关口,从源头防范各类矛盾发产生。

        (2)对存在问题明显的县(区)和部门采取专报、通报、提醒函等形式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指标均能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数。

        (3)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关于“审计反馈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针对“关于审计反馈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履行整体主体责任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够坚决,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采取1项主要措施整改。修订完善《钦州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发生违纪问题。2020年12月29日,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检视完善工作内部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开创全市信访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7-2366803;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钦州市信访局秘书科203室),邮编:535099,电子信箱:qzsxfj@qinzhou.gov.cn。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8月9日